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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潞城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

    信息发布者:赵秀良
    2019-10-13 05:28:32   转载

    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的通知



    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当期缴纳下期费款,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征缴日期截止为2019年12月25日,每月1-25日可办理参保缴费。

    二、参保对象


    潞城区户籍城乡居民(已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除外)、持有潞城区《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四、征缴部门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的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


    五、特殊人员的缴费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孤儿等由财政全额资助。

                                   


    2、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政策给予参保费用资助。                                        3、新生儿参保缴费: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携带户口本、出生证到医保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当年免交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参加2020年度医疗保险的须按缴费标准缴纳参保费用。mmexport1570136397155.jpg

    二、参保对象

    潞城区户籍城乡居民(已参加职工医保人员除外)、持有潞城区《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四、征缴部门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的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


    五、特殊人员的缴费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孤儿等由财政全额资助。

                                   

    2、重点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政策给予参保费用资助。                                        3、新生儿参保缴费: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携带户口本、出生证到医保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当年免交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参加2020年度医疗保险的须按缴费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 (2)潞城区户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参加医疗保险时携带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居住证等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经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3)曾参加职工医保或在长治市其它县区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需将个人参保信息迁入潞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后再进行缴费。 (4)由于系统间数据传递有时会出现延时,缴费人在医保中心办理参保信息核定后,通过税务部门协作银行开发的手机APP等渠道无法实时查询到缴费信息的,请耐心等候,稍后重新尝试办理缴费。


    六、缴费方式

    1、银行缴费渠道: 利用中国农业银行POS机、掌银、个人网银、微信公众号、农银e管家(农户版)等缴费。 2、微信缴费渠道: (1)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



    (2)缴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办理缴费,“缴费年限”选择“2020年”。


    七、缴费证明打印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加盖商业银行收讫专用章的收款凭证均可作为城乡居民缴费证明。城乡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完成缴费后,需要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在个人缴费完成5日后持身份证到税务局营业厅办理。


    长治市潞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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